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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七氟丙烷常用型号做一个简单解读,七氟丙烷有管网式、柜式、悬挂式等;管网式七氟丙烷常用型号有:QMQ4.2/100N、QMQ4.2/150N;前面“QM”代表管网式系统,后面“Q”代表七氟丙烷,“4.2”代表贮存压力是4.2Mpa,“100N”代表钢瓶容积为100L,QMQ4.2/150N同理;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常用型号有:GQQ100/2.5,GQQ150/2.5,前面“GQ”代表“柜式系统”,后面“Q”代表七氟丙烷,“100”代表钢瓶容积为100L,“2.5”代表贮存压力为2.5Mpa,GQQ150/2.5同理,那么容积为100L的管网七氟丙烷和100L柜式七氟丙烷钢瓶里面多能充装多少kg灭火剂呢?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条文:
3.3.9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应采用氮气增压输送。氮气的含水量不应大于0.006%。
储存容器的增压压力宜分为三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级2.5+0.1MPa(表压);
2、二级4.2+0.1MPa(表压);
3、三级5.6+0.1MPa(表压)。
3.3.10七氟丙烷单位容积的充装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级增压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120kg/m3;
2、二级增压焊接结构储存容器,不应大于950kg/m3;
3、二级增压无缝结构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120kg/m3;
4、三级增压储存容器,不应大于1080kg/m3。
根据以上规范得出: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采用的钢瓶一般为2.5MPa,为一级增压储存容器,一般为焊接钢瓶,其充装量不应大于1120kg/m3。
管网4.2MPa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采用的钢瓶为4.2MPa,为二级增压,有焊接钢瓶和无缝钢瓶两种。焊接钢瓶的充装量不应大于950kg/m3;无缝钢瓶的充装量不应大于1120kg/m3。
柜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生产应遵循的规范《柜式气体灭火装置》GB16670-2006。其中对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钢瓶规定大充装量为1150kg/m3。
管网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生产应遵循的规范《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GB25972-2010,其对钢瓶充装量的规定如下:
a)内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大充装密度:
—2.5MPa贮存压力时为1120kg/m3;
—4.2MPa贮存压力时(焊接结构贮存容器)为950kg/m3;
—4.2MPa贮存压力时(无缝结构贮存容器)为1120kg/m3;
—5.6MPa贮存压力时为1080kg/m3。
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生产应遵循的规范《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GA13-2006,其对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钢瓶的充装量大值规定为1150kg/m3。
设计规范和产品规范两种规范做一个对比:
可以看出,预制七氟丙烷和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的设计规范与产品规范对大充装量的规定不一致。到底应该选用哪个值呢?个人认为,设计规范是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应用时采用的规范,所以在确定钢瓶的大充装量时应采用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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