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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器设备,自动灭火装置-深圳兴安消防工程消防设备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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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七氟丙烷灭火器瓶体报废年限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2-06-08 11:42:23浏览次数:3298

依据深圳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规程《DB11/T1620-2019》,七氟丙烷气体灭火钢瓶报废的年限规定如下:


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灭火器瓶体经检验,灭火剂或七氟丙烷气体钢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报废:

a)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

b)查看出厂日期钢印,满二十年的钢质焊接气瓶;

c)查看出厂日期钢印,满三十年的钢质无缝气瓶;

d)水压试验不合格的;

e)有明显火焰烧灼痕迹的;

f)其他经检验不符合GB13075GB13004TSGR0004相关规定的。

七氟丙烷灭火器瓶体制冷机组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制冷功能失效、无法修复时应报废。

七氟丙烷灭火器系统组件出现碰撞变形、严重锈蚀及其他明显机械性损伤或功能缺失无法修复时应报废。

七氟丙烷灭火器瓶体管网和喷头出现碰撞变形、严重锈蚀及其他明显机械性损伤时应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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